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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志玲不服纳税千万 亲赴台税务部门抗税(图)

http://www.shcaoan.com 中华娱乐网 2009-7-10

   名模林志玲昨早突然现身台湾财政部诉愿审议委员会(诉愿会)官员,立刻在财政部引发骚动,对于会面原因应是与所得税务有关,财政部和林志玲都不愿做任何说明。林志玲母亲吴慈美昨透露出对税务确有疑虑:‘她应该也没有赚这么多,怎么要缴这么多?’以林志玲去年收入约7000万元,要缴的税估算应为1462万元。

林志玲不服纳税千万 亲赴台税务部门抗税(图)

   林志玲昨亲赴财政部参与诉愿会议,财政部官员说,整个会面时间大约1个多小时,会面原因则以保密、顾及个人隐私不便透露;财政部诉愿会执行秘书廖上云表示,纳税义务人如果对国税局核定的应纳税捐不服,就可提起诉愿,财政部一接到纳税人申请,会依规陈述意见时间,林志玲昨日来也是依照此流程。

   林志玲在2008年度于台湾、大陆接下9支品牌代言广告,加上中港台走秀代言,收入丰厚。她大中华区代言价码1千万元,单区代言也有700万元,出席走秀活动100万元,演出电影《赤壁》的片酬也有500万元,估算一年吸金约7千万元。不过,林志玲所属的凯渥经纪公司,以怕国税局找麻烦为由,不愿意证实旗下名模的年收入。

   勤业众信会计师赵堃成指出,依照林志玲的收入来看,所要缴交的税恐怕超过1000万元。林志玲年收入约7000万元,扣除演艺人员的执行业务所得45%,再扣除免税扣除额及标准扣除额等,净所得为3835万元,依照累进税率40%,林志玲要贡献给国库税金高达1462万元。

林志玲不服纳税千万 亲赴台税务部门抗税(图)

   林志玲虽大动作现身财政部,现场也展现亲和力,满足财政部员工合照签名的要求,但事后面对记者询问是否为补缴税额而来?她却相当低调,仅透过助理表示:‘不回应,谢谢关心。’林志玲母亲吴慈美则表示所得税问题都交给会计师计算处理,但林志玲为何亲上火线诉愿?她说:‘我人不在现场,我实在不知道。’

   她虽有高所得,但她出资由哥哥林志鸿经营的麒麟艺术国际公司却传惨赔5千万元,近日甚至结束代理美容品牌ARTDECO,是否要诉愿核算财产损失?吴慈美说:‘这些明细我也不清楚,要看会计师的做法。’她苦笑说:‘你们(指媒体)对她的财务,都比我还清楚。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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